|
为了了解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基本情况,反馈教育改造工作效果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。2000年上半年,中国监狱学会回归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杭州市拱墅区、宁波市海曙区和鄞县、温州市鹿城区、绍兴市越城区和绍兴县、衢州市柯城区和衢县、龙游县司法局,对九区县1四5年度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五年来的情况进行了监测调查,现将监测调查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九区县共有刑释人员1104名,其中下落不明和死亡的80人,实际监测调查到的为1024人,占全部刑释人员的93%。1024人中,原判刑期3年以下的478人,占46.7%;7年以下的396人,占38.7%;10年以下79人,占7.7%;11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,占5.9%;无期徒刑9人,死缓3人,合计占1.2%。捕前从事工商业的218人,占21.3%;农业的528人,占56.6%;干部的26人,占2.5%;学生的40人,占3.9%;无业的158人,占15.4%;其它的48人,占4.68%。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比较好的464人,占45.3%;一般的444人,占43.4%3差的100人,占9.8%;加刑的12人,占1.2%,改造表现与刑释回归社会后表现基本一致。
二、教育改造效应
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适应环境程度、心里承受能力、本人表现、社会评价,是刑罚执行机关教育改造质量的社会效应。这次监测调查表明:大多数刑释人员能遵纪守法,诚实劳动,重新做人,达到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,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。从具体表现看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