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SS
  
当前位置 : 位置: 中学语文阅读 >> 文章 >> 练习试卷 >> 课外阅读训练 >> 文言文(高中) >> 正文

古字通假

来源:网络 作者: 不祥,版权归原作者 时间:2006-1-28 点击:
点击以下内容,你将会有新发现!!

  古字通假现象是指文言中有些音同或音近的字可以借用的现象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一种是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也相通的两个字,可以写这个,也可以写那个,叫做“通用”,如,“县”通“悬”,“责”通“债”,“反”通“返”,“知”通“智”。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另一种是借用音同或音近但意义毫不相干的字来替代某个语音或字,这种情况叫做假借。假借字又有两种情况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(1)“本无其字”的假借。如:古代原只有第二人称代词的读音而没有字,于是借一些读音与第二人称代词读音相通或相近的字来代替,这样就不需另造新字了。如,“三岁贯女,莫我肯顾”(《诗经·     硕鼠》)中的“女”是假借字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(2)“本有其字”的假借。文字中已有某字,可是写的人偏不用,而借用一个与这个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替代,而这两个字的字形不一定有联系,意义也没有什么关系。简言之,即“形异义异而音不异”。如,“君子生非异也”(《劝学》)中的“生”通“性”;“所识穷乏者得我欤”(《鱼我所欲也》)中的“得”通“德”。这一类字又称为通借字。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            
  • 无相关文章

  • 古字通假

    热点关注
    最新课件

    天气预报